我老家那边,有外地的商人通过当地政府出面,去动员农民把良田租给商人三十年(地方干部带着外地商人,拿着合同书到每家每户去签名按手印,“注:手印跟签名是按在单独的一张空白纸上的”商家也当面去付了第一年的租金+第三十年的压金。
)请问这样的合同是否有法律效力,“注:当地在家的农民很多都是文肓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