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和对方在一起并且产生了深厚的感情的,你没有任何过错,不需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如果你的女真的感觉他们的婚姻没有意义了,可以选择离婚和你生活在一起,你们可以求助于妇联解决。
我是个第三者,去年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做了小三,我的女友是结了婚的,当我发现的时候,我们已经有了很深的感情已经放不下对方,我们都彼此深爱,我们没认识之前他们就有过协议离婚,后来因为她老公撕了户口以及经过他的不断自残威胁下暂时和解,这些都有证据,后来我们相爱之后她的老公就采取软禁暴力等方式,不允许她出门但暂时可以联系外界,还不断对我进行恐吓等等都有证据,我们是真心相爱,并且我有足够的人证及证据证明我不是故意破坏其家庭,泣血跪求,如果我想起诉该怎么做,或者望好心人给于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