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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起诉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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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01679什么是编号?

关于起诉请求

有三个公司,分别是总公司,分公司,分公司子公司。

我与分公司子公司有纠纷,不是合同纠纷...

只有总公司是法人,在起诉请求中,可以要求那个公司赔偿?那个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是不是“判令被告总公司赔偿原告,分公司,分公司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咨询者:yukigx北京
[咨询时间:2011-05-01
悬赏分:
解答数:5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5
陈晓云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810012526
积分:364502
]
回答时间:2011-05-01 06:16
陈晓云
这几个公司关系应当不是你所认识的,因为分公司下不会有子公司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1-05-01 09:47
魏国鹏
法院绝不会判决分公司和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的,因为他们和总公司属于同一个主体,不是其他的主体。分公司和子公司的法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郭军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269016316
积分:34384
]
回答时间:2011-05-01 13:51
郭军
你好!

分公司不会再有子公司。
赵新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520709812
积分:709
]
回答时间:2011-05-01 15:40
赵新春
如果是分公司的纠纷,可要求总公司承担责任;如果是子公司,则与总公司无关。
赵江涛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031008678
积分:79751
]
回答时间:2011-05-02 00:08
赵江涛
要看案件具体情况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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