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人在我家上班,那天刚好放假,家里没几个人上班。我和我妈都出去了,我们没叫那个工人去动机器,而她去操作了,被机器给压到右手,后来我爸看见了,马上把她送往医院救治,医疗费都是我家出的。
经过3个星期的治疗,她出院了。医生说:出院后,右手要锻炼,不然不会好的。
可是她出院后没怎么锻炼,以为她怕疼,现在手没什么好转。
现在又来问我家要钱。
我们出了医疗费,而且她在院期间我们还请人照顾她。钱都是我们出的。
我们以前也过她钱了。
请问我们现在是否还要给她钱,如果要给应该给多少。如果我爸妈没钱给,这钱会不会由我来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