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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应该给她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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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01610什么是编号?

是否应该给她钱

一工人在我家上班,那天刚好放假,家里没几个人上班。我和我妈都出去了,我们没叫那个工人去动机器,而她去操作了,被机器给压到右手,后来我爸看见了,马上把她送往医院救治,医疗费都是我家出的。

经过3个星期的治疗,她出院了。医生说:出院后,右手要锻炼,不然不会好的。

可是她出院后没怎么锻炼,以为她怕疼,现在手没什么好转。

现在又来问我家要钱。

我们出了医疗费,而且她在院期间我们还请人照顾她。钱都是我们出的。

我们以前也过她钱了。

请问我们现在是否还要给她钱,如果要给应该给多少。如果我爸妈没钱给,这钱会不会由我来给。

补充说明:
她不是操作那台机器的工人,是她自己去弄的。而且机器是好的,没有坏。是她自己操作不当,造成机器压下来,把她自己的手给压到的
咨询者:fa222260浙江
[咨询时间:2011-04-30
悬赏分:
解答数:4]

最佳答案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1-05-01 10:21
魏国鹏
你们没有要求她去上班,这属于她的个人行为造成的,不属于上班时间的工伤,应该由她自行承担责任。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回答

3
陈晓云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810012526
积分:364502
]
回答时间:2011-04-30 20:42
陈晓云
是工厂的话,属于工伤,应按伤残等级赔偿,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停工留薪期内工资、有伤残的要支付一次性伤残赔偿金。
补充:说你家不用承担责任,只能是听着舒服,当不得真,只要她不是自残,是构成工伤的,应该给予赔偿。
陈晓云律师于 2011-05-01 18:33 对回答进行了修改!
何东隆律师
[地区:重庆-江北区
手机:13996269070
积分:706
]
回答时间:2011-05-01 11:01
何东隆
所谓工伤是指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而导致受伤,那个工人动机器的行为可能是个人行为,也可能是为了便于从事工作而进行的准备性活动。如果是个人行为,不属于工伤,你们不需要给予赔偿;如果是为了从事工作而进行的准备性活动,属于工伤,你们还应当支付其住院伙食补助费、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等与伤残有关的费用。
汤广芝律师
[地区:上海-黄浦区
手机:18801966505
积分:6730
]
回答时间:2011-05-04 15:20
汤广芝
属于工伤,需要支付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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