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广东法律咨询 > 劳动纠纷 > 

关于加班费

待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101547什么是编号?

关于加班费

5月1 日碰上是星期天,我们上夜班是不是只算到5.1的零晨12点,但我们一周里面如果请假是星期天晚上的,是按一天没加班费。

星期五零晨12时后也不算加班,去年清明节也是碰上星期天,也是这样算的,哪到底我们是按零晨12点后算另一天的,还是按我们实际是上当天的班算??

咨询者:fa222177广东
[咨询时间:2011-04-30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吴君瑜律师
[地区:广东-深圳市
手机:13421398256
积分:68873
]
回答时间:2011-04-30 20:42
吴君瑜
看不太明白。
蒋其磊律师
[地区:广东-东莞市
手机:
积分:842
]
回答时间:2011-05-01 07:49
蒋其磊
完全按照规定来分析的话,超过凌晨0点就是属于新的一天了,因此超过0点开始的工作就是劳动节加班了。但是据我了解,一般当晚超过0点的工作还是会算到前一天,而不是后一天的。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