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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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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01517什么是编号?

紧急求助

本人已提前一个月向单位递交了辞职申请书,今天到期,几天前,老板娘口头答应说可以。

可是今天却以没有招到人为理由而不让我走,请问这是符合劳动法规定吗?

因为是小厂,也没有签劳动合同书。

咨询者:fa222137广东
[咨询时间:2011-04-30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吴君瑜律师
[地区:广东-深圳市
手机:13421398256
积分:68873
]
回答时间:2011-04-30 16:27
吴君瑜
1、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就可离职;
2、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跟公司主张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蒋其磊律师
[地区:广东-东莞市
手机:
积分:842
]
回答时间:2011-05-01 08:00
蒋其磊
这个是不符合法律规定,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处理,包括追究其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支付双倍工资差额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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