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浙江法律咨询 > 婚姻家庭 > 

礼金6万多能退吗?去年2010年9月和女朋友订的婚。

待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101349什么是编号?

礼金6万多能退吗?去年2010年9月和女朋友订的婚。

去年2010年9月和女朋友订了婚,现在觉的不合适,能退礼金吗?

她家之前还说要8w,后来说好6w,

之后在一起才知道女朋友有狐臭,

之前她没有告诉过我,说自己也不知道有

后来有我心情不好有好几次都不理他,也没给她打电话。

她自己也说过后悔和我一起,想另外出路

(后来我说分开,她又说自己只是说说而已)

请问:如果是我提出分手,礼金6万多能退吗?

咨询者:fa221908浙江
[咨询时间:2011-04-30
悬赏分:
解答数:4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4
易轶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260300480
积分:10182
]
回答时间:2011-04-30 00:57
易轶
2004年4月1日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您的情况属于第一种(未办理登记手续),可以要求返还。
北京涉外律师,专业离婚律师请找易律师
吴健弘律师
[地区:浙江-杭州市
手机:13588839313
积分:36569
]
回答时间:2011-04-30 07:47
吴健弘
可以要求返还.
严亨春律师
[地区:四川-达州市
手机:13547251888
积分:8879
]
回答时间:2011-04-30 20:45
严亨春
三种情况可请求返还彩礼

最高人民法院26日公布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二)对这个问题给予明确回答。司法解释规定,根据目前中国的国情,按习俗给付彩礼的,有三种情形可以请求返还:一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是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其中后两项,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汤广芝律师
[地区:上海-黄浦区
手机:18801966505
积分:6730
]
回答时间:2011-05-04 15:29
汤广芝
可以要求返还礼金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