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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产假规定,宫外孕属于流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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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01223什么是编号?

女职工产假规定,宫外孕属于流产吗?

女职工在妊娠三个月内自然流产或子宫外孕者,给予产假三十天;妊娠三个月以上,七个月以下自然流产者,给予产假四十五天。

这是哪个国家法律的规定?现在2011年还能按照此执行吗?

补充说明:
请问北京有没有专门针对“宫外孕”字眼的休假规定?在什么规定中明确写出了?谢谢!
咨询者:fa221478北京
[咨询时间:2011-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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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易轶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260300480
积分:10182
]
回答时间:2011-04-29 18:08
易轶
是《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一般而言只在上海市内生效。
北京涉外律师,专业离婚律师请找易律师
祝永根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141427548
积分:4460
]
回答时间:2011-04-30 12:59
祝永根
你好!
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有相应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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