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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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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01194什么是编号?

人身伤害

本人在4月21日被人打伤,俩颗门牙打掉与鼻梁骨打折。

如何要求赔偿。

咨询者:fa221693黑龙江
[咨询时间:2011-04-29
悬赏分:
解答数:1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1
向鹏律师
[地区:上海-徐汇区
手机:13916958923
积分:17734
]
回答时间:2011-04-29 16:42
向鹏
您好!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规定: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可以做伤残鉴定,根据鉴定结果来计算赔偿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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