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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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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01061什么是编号?

交通事故

我叔叔于本年4月3日开车在路上超一台三轮车,被超的三轮车突然避坑转到超车道上,导致我叔叔的车撞三轮车的尾巴。

事后我爸爸以为三轮车上的人员没有受伤,就继续开车走了,在走了十分钟这样,我叔叔感觉不能够这样一走了之,就调头返现场了,到了现场只见三轮车和司机在那,司机告诉我叔叔造成三轮车上的两个乘客被抛出公路来伤了。

之后我叔叔就到医院,我叔叔对方说私了算了,后来对方也答应了我叔叔负全责,并负责了所有的医疗误工等费用。

本月的十九号,医生说伤者可以出院了,治疗好了。

但对方一直到现在还不出院,借口说这痛那痛。但对方一直到现在还不出院,借口说这痛那痛并且要我叔叔继续交费用。

请问我叔叔现在该怎么做?我叔叔的行为有触犯刑法吗?会判罪吗?假如报警会负全责吗?

补充说明:
“事后我爸爸以为三轮车上的人员没有受伤,”是我叔叔的。会不会犯了交通事故逃逸罪?
咨询者:fa221491广东
[咨询时间:2011-04-29
悬赏分:
解答数:4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4
程建锋律师
[地区:广东-深圳市
手机:13751135696
积分:7833
]
回答时间:2011-04-29 10:59
程建锋
不会负刑事责任;可以继续协商解决;出事故的时候应该报警,有交警来认定责任大小。
倪振杨律师
[地区:浙江-金华市
手机:13566782836
积分:47458
]
回答时间:2011-04-29 11:00
倪振杨
到底是你叔叔的事还你爸爸的事?
一般是不会要负刑事责任,因为后果不严重!
蒋其磊律师
[地区:广东-东莞市
手机:
积分:842
]
回答时间:2011-04-30 08:38
蒋其磊
根据您描述的情况,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的,这个还是交通事故案例,双方之间是民事纠纷,您叔叔可以和他们通过协商方式处理,或者有交警部门来处理,或者就是由对方起诉由法院来处理。
吴君瑜律师
[地区:广东-深圳市
手机:13421398256
积分:68873
]
回答时间:2011-04-30 12:05
吴君瑜
人身伤害后果不严重的一般只是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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