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宫外孕休假算产假还是病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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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01059什么是编号?

宫外孕休假算产假还是病假?

意外查出宫外孕,请问休假期间算按规定是产假还是病假?能休几天产假或病假?工资公司应该按照什么标准走?外地户口没有生育险,是不是医疗费用只能按照疾病报销?谢谢,紧急!!

补充说明:
请问宫外孕算流产吗?国家哪个规定第几条中里写着“宫外孕不算产假,只可按病假处理?”是最新规定吗?谢谢!
“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二条) 
女职工产假分别按下列情况执行
(一)单胎顺产者,给予产假九十天,其中产前休息十五天,产后休息七十五天。
(二)难产者,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
(三)妊娠三个月内自然流产或子宫外孕者,给予产假三十天;妊娠三个月以上,七个月以下自然流产者,给予产假四十五天。 ”这条规定过期了是吗?
咨询者:fa221478北京
[咨询时间:2011-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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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6
倪振杨律师
[地区:浙江-金华市
手机:13566782836
积分:47458
]
回答时间:2011-04-29 10:41
倪振杨
按规定时间休假,都不是!
如浙江省规定——女职工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皮下埋植术、流产术(含药物流产)、引产术、绝育及复通手术的,按规定给予一定的假期,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从生育保险基金中开支或者由用人单位承担。
倪振杨律师于 2011-04-29 10:43 对回答进行了修改!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1-04-29 11:04
魏国鹏
产假是指正常的生产的待遇,宫外孕应该按照病假待遇,根据治疗的需要确定病假的时间,没有办理生育险,应该支付正常的工资,法律依据是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第59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郭军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269016316
积分:34384
]
回答时间:2011-04-29 13:32
郭军
你好!

宫外孕应当按照病假处理,病假期间工资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韩冰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901073030
积分:3921
]
回答时间:2011-04-29 14:11
韩冰
律师助理贾尧为您解答:
您好,依据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宫外孕是不能享受产假待遇的,但是根据医院的病假条,可以休病假。在病假期间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还有疑问请拨打13466679878咨询
或找专业律师当面咨询,具体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87号国际财经中心D座14层。
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1-04-29 22:11
刘子若
宫外孕应当按照病假处理,病假期间工资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祝永根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141427548
积分:4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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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时间:2011-04-30 13:21
祝永根
你好!
按病假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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