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老师你好,我于2010年12月购买了一套商品房,房款总价38万。
其中首付款20万,18万在银行办理按揭。其中首付款20万,18万在银行办理按揭合同签订后,我们双方在交通银行办理了按揭手续。
后因国家政策变化,交通银行没有额度没有办得下来,中介随后通知卖方重新换银行办理贷款。
但是卖方就不同意,并提出要么全款交易,要么解除合同。
请教一下老师,如果我通过法院起诉,我可以主张哪些权益,并且哪些是对我有利和不利的,在这里万分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