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1年3月12日与二房东签的租房协议,支付一年的房租,现在房屋主人拿着房本找上门让我们搬出该房,二房东不知去向,只留了身份证复印件,请问您二房东 是否构成诈骗?我们报警后在没有找到二房东之前,从新和房主签协议,是否可以继续租下去,还是利案了就不能再出租此房了。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