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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自改造不给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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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00792什么是编号?

私自改造不给补偿

您好 我04年用了7万元转租过来了三间门脸房,是物美便利店的房(注:物美便利店的房是属于租的另一个学校的房)之前我租物美的房每年都是签租房合同的 今年物美没和我签,现在物美想把房收回改建成一个物美大门口不给我任何补偿。

说是物美总部的意思。说是物美总部的意思给了我一张让我搬走的一个通知书,然后我物美总部找他们上级。

结果他们说不知道此事,而且通知书的盖得章是假的。

总部也不管此事。总部也不管此事让我搬走的日期马上就要到了,我现在不知道该怎么办。

希望您能帮我出个办法。

咨询者:fa221060北京
[咨询时间:2011-04-28
悬赏分:
解答数: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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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5
郭军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269016316
积分:34384
]
回答时间:2011-04-28 17:40
郭军
你好!

你应当跟物美便利店,也就是跟你之前签房屋租赁合同的单位协商。
牛国荣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5810115959
积分:125075
]
回答时间:2011-04-28 21:38
牛国荣
物美便利店属于二房东,它的转租给你的租赁行为必须有学校的同意,否则转租是无效的。二房东有权利随时与你解除合同。
韩冰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901073030
积分:3921
]
回答时间:2011-04-29 15:54
韩冰
律师助理贾尧为您解答:
您好,应当和以您签合同的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通过诉讼解决,期间注意搜集和保存相关的证明材料,以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损失。祝您顺利!
还有疑问请拨打13466679878咨询
或找专业律师当面咨询,具体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87号国际财经中心D座14层。
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1-04-29 22:28
刘子若
请带上相关资料到律师事务所来当面咨询,我们将免费给您全面和详细解答。精干高效、经验丰富、收费公道的律师专业团队可为您设计最佳诉讼或非诉讼法律方案、详尽提示法律风险、依法收集证据、并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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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子若律师
手机13910524458 电邮 lawyerliuziruo@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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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永根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141427548
积分:4460
]
回答时间:2011-04-30 13:46
祝永根
你好!
协商处理为好,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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