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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妻子索要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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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00655什么是编号?

离婚,妻子索要咨询

你好,律师

因感情破裂,我要与妻子离婚,但她坚决不同意,我要求净身出户。

她说还要我给她打三十万的欠条,其中包括儿子的抚养费二十万,父母的赡养费十万。

我儿子今年高二,十八岁。我儿子今年高二,十八岁这种做法合理吗 ?

咨询者:fa220834吉林
[咨询时间:2011-04-28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万方亮律师
[地区:北京-西城区
手机:18612629185
积分:1965
]
回答时间:2011-04-28 10:40
万方亮
孩子年满十八周岁是不用支付抚养费的。你们可以协商离婚,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财产分割原则上是一人一半的。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1-04-28 11:00
魏国鹏
离婚是自由的,你的妻子无权附加条件,你没有义务为其打欠条,孩子的抚养费应该按月支付,每月的标准是你月收入的20%-30%。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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