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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安置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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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0025什么是编号?

货币安置的问题

我是农村的03年占了地,我办的是货币安置,我配偶是城市户口,但也能享受8000元,办完了货币安置后一星期领旧房款的时候,镇里的办事人员说要把我配偶的8000元扣出来,他们的理由是我们没有长期居住在我们那里,正因为这样我的旧房款到现在都没领,中途我们去找个他们几次都说没用,现在我们那里在分房子了,你觉得我有可能要到吗,实在不行,哪个8000元能要回来吗。

咨询者:tcm北京
[咨询时间:2009-08-01
悬赏分:
解答数:4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4
陈学增律师
[地区:北京-丰台区
手机:13146075091
积分:6544
]
回答时间:2009-08-01 09:19
陈学增
1、拆迁“安置补偿”是民事法律关系,属合同法调整的范畴。既双方已达成协议,就应依法履行,对方所言若有法律依据,应提出,否则,您可依合同起诉。

2、要注意诉讼时效中断起算证据。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09-08-02 16:27
魏国鹏
可以起诉要回来。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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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张先力律师
[地区:江苏-徐州市
手机:13182321157
积分:3482
]
回答时间:2009-08-01 10:26
张先力
1、能够要回,属于工作人员的私自行为,应向其领导机关反映。
赵井燕律师
[地区:辽宁-沈阳市
手机:13019349228
积分:231869
]
回答时间:2009-08-01 12:07
赵井燕
已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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