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是租房人,没有可以解除的书面合同。既然不想住了,搬走就可以了。
我和别人合租房子,当时一起找的房子房租为900元/月,但是因为我上班的关系在签署房子租赁合同的时候我不在场并未直接参与签署合同,中介公司与我合租的人签署的合同。当合同签好后,我并未与合租人签署一份新的合同,只是口头约定一个月一家出450元/每月,自主合同签署起我从来也没看到过中介公司与合租人签署的主合同。我都是每月按时交450元。
现在由于我和合租人生活习惯上的不同,我发现我们合租不合适,彼此生活会发生影响,我单方面提出要搬走,并且我们之间没有签署任何合同只是口头约定一年合租,但处由良心上的考虑,虽然我们没有合同但是我依旧想按照口头约定的说法执行。但合租人对我的要求为必须找到一个接替我的人,还必要有证明身份稳定,不能为社会闲杂人员,我本来再找个人都愁死,还得要求找个稳定的人士!我又想我用以违约金的方式解决,以主合同上的违约条款交违约金,但是我合租人以各种理由不给我看主合同,不是说在这就是在那,如果我追的太紧,我合租人家的阿姨就会自己浑身出汗,颤抖说我欺负她,并说她以前是那么的相信我,到头来我不相信她了,我很无奈。这更让我怀疑租房租金是否为900元/月?!又因为我很担心追的紧合租人会将租赁合同造假修改,所以我现在一直不敢追问!
我想咨询一下;在这种情况下,我需要通过什么办法来查看到租房主合同?
我是一外地人,来这个城市仅仅拥有一份还算稳定的工作,我实在没能力下大工夫来处理这件事,我现在没和合租人签署任何合同,我知道即使我搬走也不该追求我什么责任!但是第一、还是觉得答应了就办,不害人!第二、我强行搬走恐怕会发生摩擦,随便折腾我一个星期,我工作可能就会受到影响!请好心律师帮我看看我现在的情况怎么办??跪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