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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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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4223什么是编号?

劳动争议

我父亲在一所乡镇邮电局工作23年,1984年由邮电局负责人请去当邮递员当场签了委托合同,此后便一直工作至2008年2月,中间从未间断.二十年中邮电局也没找他签劳动合同,每月工资240元,父亲也去做.2008年1月,新劳动合同法颁布之际,镇邮电所无故将我父亲辞退.现我父已年满60岁,我父亲一纸诉讼将县邮电局告上法院,可邮电局却说父亲与他们是委托关系,他们却拿不出委托合同,父亲也拿不出劳动合同,真不知法院如何判决.

咨询者:lvbuwei1...北京
[咨询时间:2009-02-19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赵江涛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031008678
积分:79751
]
回答时间:2009-02-19 23:47
赵江涛
建议带齐资料当面咨询律师以得到详细分析。电话:13031008678

E-mail: jiangtaozhao@sina.com

个人网址:http://www.beijingdalvshi.cn



北京赵江涛律师

熊世松律师
[地区:广东-东莞市
手机:15818390007
积分:10987
]
回答时间:2009-02-20 12:50
熊世松
你好,你父亲可以要求邮政局补交社会保险.如有疑问,你可电话咨询中国法律门户网熊世松律师(15869976199),也可到熊世松律师网留言咨询(http://xiongshisong.fabao365.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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