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 我在原单位连续工作了13年 因开奥运会的需要 原单位主业下马 后经上级公司安排 我们十几个人被调到了公司下属的另一单位工作 但新单位要求我们重新签订劳务合同 我想请教的是;原单位并未取消建制 我们与原单位所签的劳务合同算自动终止吗?我们有无权利要求原单位给予经济补偿?如果新单位再遇到原单位这样的类似情况 我们的经济补偿该如何算?
希望您能不吝赐教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