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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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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147什么是编号?

审判管辖

例如一个刑事案件发生在两省交界处,管辖权发生争议,那么由谁来确定指定管辖呢?

咨询者:我反对...北京
[咨询时间:2008-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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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08-11-29 12:05
魏国鹏
这种情况下两省对该案件都有管辖权,如果双方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由它们的共同上级法院指定管辖。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律师
[地区:
手机:
积分:138
]
回答时间:2008-11-29 11:36
那要看什么样的刑事案件犯罪,国内刑事案件除检察院、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外。一般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也就是说,地域管辖方面是以犯罪地为主,被告人居住地为辅的原则,犯罪地是指包括犯罪预备地、犯罪行为发生地、实施地、犯罪结果发生地、销赃地等与犯罪活动有关的一切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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