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这件事发生在一个老企业,该企业一把领导因能力、工作成绩等各方面都不及二把领导,在企业内部和社会各界早有舆论,一把领导为了自己的“位子”提前把二把领导“干掉”,就组织自己的心腹罗织事实,在没有法律法规规章等依据的情况下给二把领导作出处分:撤职、扣罚工资,每月只给生活费200元。
处分到现在已经十多年了,在作出处分后,二把领导多次找一把领导及相关部门说理,但一把领导变本加厉,买通公检法个别官员,对二把领导进行长期刑事追究,最后经过五年多(2001年-2006年),法院三次开庭审理作出无罪判决:一审有罪、二审发回重审、一审再审无罪。
(刑事案件作出无罪判决的,在该市只此一份)无罪判决后,该企业还在扣罚工资,直至2010年办理退休。
(2005年以前安排到该企业的全是固定工,2005年之后招聘来的人签的劳动合同)
上述情况,申请劳动仲裁,除工资和经济补偿外还可以获得赔偿吗?理由、法律依据?赔偿标准?最好能详细些。
万分感谢!!!渴望您的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