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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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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7930什么是编号?

遗产继承权

我母已逝。我母已逝家里只有我父和我。我母已逝家里只有我父和我我有一刚出生就给了人的姐姐和一同父异母的哥哥。

姐姐和我们同一城市,不同姓。姐姐和我们同一城市,不同姓哥哥是我父前妻所生,后离婚,再娶我妈。

少来往。少来往请问在我,我哥,我姐,三人中,谁对我父遗产没有继承权?如都有继承权,是否同等分遗产?谢谢。

补充说明:
我父的财产包括房子都是在和他前妻离婚后,并在我姐给人多年后,才有的。
咨询者:fa115344福建
[咨询时间:2010-02-18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周光成律师
[地区:江苏-淮安市
手机:13064938045
积分:16037
]
回答时间:2010-02-18 09:38
周光成
在三人中,你和你哥对你父的遗产有继承权。你姐的情况比较复杂一点,即如果你姐是被别人合法收养,就没有继承权。
仲玉华律师
[地区:黑龙江-大庆市
手机:15146366977
积分:4232
]
回答时间:2010-02-18 10:58
仲玉华
你好。根据你说的情况,能确定的是你和你父亲有继承权,如果你姐姐是被别人收养的,那么她就没有继承权,你同你异母哥哥,如果由你母亲抚养成人,那么他是有继承权的。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原则上法定继承人有平等的继承权,如果尽的抚养义务多的也可以多分遗产。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0-02-18 10:58
魏国鹏
你父亲的财产是在其离婚后取得的,属于与你母亲的共同财产,你母亲去世后,你母亲的遗产应该由你母亲的继承人依法继承,你的哥哥不是你母亲亲生,没有血缘关系,也没有和你母亲形成抚养关系,你哥哥不是你母亲的继承人,不能继承你母亲的遗产。你姐姐已经送养给别人,依法解除了和你母亲的亲属关系,也不是你母亲的继承人。只有你和你父亲是你母亲的继承人,你们各自继承你母亲遗产的一半。
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二十三条 规定:  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继承法》第十条规定: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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