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作如下解答:你的劳动争议案件已到法院的诉讼阶段,仲裁的裁决都不生效,法院是司法系统,而仲裁是劳动系统,仲裁只是前置程序,法院根本裁决时根本不会参照或考虑仲裁的裁决的,法院维持的是一审的判决,而劳动仲裁裁决书根本就未生效,何谈生效呢?
我从2007年8月开始在一家广告公司上班,08年11月公司说要更名,将我自动转到更名后的公司名称下。
后来我与公司发生劳动纠纷,经劳动仲裁裁决后,公司不服仲裁上诉。
在审理期间发现,公司并未更名,事实上是两个公司同时存在,因我仲裁时用的是更名后的公司名称,故只审理在更名后的公司的那段时间,而原名称的则重新进行仲裁。
一审判决后,公司不服又上诉到中级法院。一审判决后,公司不服又上诉到中级法院8月中级法院开庭审理,在庭上公司称也不服第二次劳动仲裁的裁决并已上诉,将仲裁书一并交给法官。
我在查询第二次仲裁上诉开庭时间时被告知案卷已调到中级法院合并终审。
如今又接到中级法院通知对方撤诉,拿回来的撤诉通知书上也只有维持一审原判,对于仲裁只字未提,询问法官也不知道。
我想咨询一下,我这两份裁决书何时才能生效?
第二次劳动仲裁裁决书下达时间是7月下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