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湖南法律咨询 > 婚姻家庭 > 

咨询婚姻

待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99711什么是编号?

咨询婚姻

未婚生子 分手后女方能要回孩子的抚养权吗。

咨询者:fa219433湖南
[咨询时间:2011-04-26
悬赏分:
解答数:1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1
倪振杨律师
[地区:浙江-金华市
手机:13566782836
积分:47458
]
回答时间:2011-04-26 07:24
倪振杨
孩子抚养权变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理由需要变更的。
根据以上规定,只要具有上述任意一种情形,你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
〓〓〓〓〓〓〓〓〓〓〓〓〓〓〓〓〓〓〓
供参考。如对解决你的问题有帮助请予采纳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