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江苏法律咨询 > 劳动纠纷 > 

上班时突发脑出血算不算工伤?

待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9925什么是编号?

上班时突发脑出血算不算工伤?

王律师,您好

我家人一个月前,在单位上班时突发脑出血,右边几乎瘫了,他的工作属于有害作业,经常加班,一个月也歇不了几天班,现在单位不给报工伤,也没有经济补偿,现在的工资按病假算,也只是原来工资的1/4,现在的医疗费用都是走的保险,自费也花了不少钱

单位方面有没有责任呢?有什么理由可以要求单位报工伤?或者还有什么更好的方法能够解决?

咨询者:zhyaaa江苏
[咨询时间:2009-07-29
悬赏分:
解答数:4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4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09-07-29 09:57
魏国鹏
属于工伤,应及时到劳动部门申报工伤。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张先力律师
[地区:江苏-徐州市
手机:13182321157
积分:3482
]
回答时间:2009-07-29 07:48
张先力
应该属于工伤。

单位给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若没有支付,那么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所有费用。

现在申请工伤认定和伤残评定,申请劳动仲裁。
赵井燕律师
[地区:辽宁-沈阳市
手机:13019349228
积分:231869
]
回答时间:2009-07-29 09:58
赵井燕
应当认定工伤。
刘学民律师
[地区:内蒙古-赤峰市
手机:18304768788
积分:979
]
回答时间:2009-08-01 16:51
刘学民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根据上面的规定,要看你家人的脑出血是否与有害作业相关,如果有关,认定工伤是没问题的,如果没有因果关系,认定工伤恐怕存在困难。以上回答仅供参考。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