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商吧
我哥是五保户:他原来由我们4个弟弟赡养,4个人种他的地。
现在房子住不了了,自己的饭菜可以说做不好。现在房子住不了了,自己的饭菜可以说做不好2010年10月底他们3人不管了,由我一人赡养(养老送终),我们4人还有证人签了协议书,大体内容是:大哥由我赡养,即日起大哥的所有财产与他3人无关。
我和我大哥不止三次去村里说明情况让有关人员(村书记、会记还有治保主任,)把地拨到我大哥的户头上,他们就是不给拨,理由是他们三人同意才能拨,其中仨人有一人同意拨两人不同意,请问我大哥的地往自己的户头上拨还得他们同意有这个道理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