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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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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98460什么是编号?

合同利益

合同利益

咨询编号:89953 | 发布时间:2011-04-02 17:24

我和朋友合资开了一个公司,后因需要三个人注册五十万的独立公司。便找人顶名<不出资>,现工商营业执照我只有20%的股份。为了日后产生纠纷我们去找了公证处,可工作人员说这样不合法不予公证。私下转让股份不合法且不合公司规定必须三人以上。汲涉的变更也很麻烦。请问有其他方法维护我的权利与责任吗?谢谢!......

咨询者:yangw湖南
[咨询时间:2011-04-22
悬赏分:
解答数:1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1
李协华律师
[地区:湖南-常德市
手机:13237360180
积分:1396
]
回答时间:2011-04-23 15:32
李协华
最好将顶名者变更为你的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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