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认定为工伤。如不予认定,起诉!
我有一个很好的朋友,在上班期间3月18日凌晨3时,突然感到腹痛,马上请假回家,到家后吃药稍有缓解,但下午三时腹痛难忍,马上打车到县医院看病,经诊断为急性肠梗阻,结肠瘤肝转移,住院治疗。
3月19日凌晨6时突然休克,经抢救恢复意识,但医生要求转院治疗。
8时转往北京协和医院。8时转往北京协和医院8时40分转到协和医院急诊抢救室,医生建议手术治疗,12时左右准备手术,转往手术室时病人心跳呼吸骤停,经抢救无效于下午13时45分宣告临床死亡。
请问律师:这种情况能否认定为工伤?如不予认定,应如何办?急切期待您的答复。
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