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证明没有法律效力。建议聘请律师维权!
本人兄妹4人母亲去世,父亲把房产70%以买卖形式给一子女过户,现在我们剩余3子女要求分母亲的遗产。
现在官司以打到法院,现在法院说3子女只能继承剩余的30%房产,每人10%。
3子女不同意,此官司暂停中。3子女不同意,此官司暂停中3子女又把房管局告上法庭,起诉原70%房产买卖不成立,要求从新分配遗产。
父亲这一方又鼓动他的兄弟们签字证明此房产是父亲的父辈赠与父亲的,想咨询一下这种证明有没有法律效益,下一步我们该怎么办。
那如果说父亲兄弟们的签字证明有效,那母亲等于没有任何财产?而且此证明是最近几天接到法院传单才签定,而不是早以有之,而在父亲父辈和母亲均已亡故的今天,完全是自说自话。何况此房产早已在90年代分家时早已划分到父亲名下,房产证也是父亲名字。而现在父亲的兄弟们,还有这个话语权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