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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单方毁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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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97433什么是编号?

公司单方毁约

你好,我在民办学校工作,学院和我签了从2011年3月17日到2013年7月30日的合同,但学校人事说是程序出错要回收合同作废,从来没有履行合同给我买社保,那按劳动法,我可以得到什么补偿啊?

咨询者:fa216070广东
[咨询时间:2011-04-20
悬赏分:
解答数:4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4
张勇律师
[地区:广东-深圳市
手机:13418954058
积分:12311
]
回答时间:2011-04-20 16:55
张勇
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
杨艳国律师
[地区:广东-广州市
手机:13719040564
积分:25761
]
回答时间:2011-04-20 16:59
杨艳国
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经济补偿。
汪腾锋律师
[地区:广东-深圳市
手机:13430930585
积分:1711
]
回答时间:2011-04-20 17:39
汪腾锋
可要求赔偿,欢迎来电咨询:13632829952
吴君瑜律师
[地区:广东-深圳市
手机:13421398256
积分:68873
]
回答时间:2011-04-20 19:33
吴君瑜
企业没有未员工购买社保的,员工提出辞职时可以要求企业补缴和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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