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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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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96844什么是编号?

房产咨询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夫妻为一套房产的共有人,丈夫死亡,妻子对该房产拥有多少份额的所有权?妻子是否可以立遗嘱分配该房产?

补充说明:
那具体拥有多少份额(继承人有妻子,及四个成年健全子女)?遗嘱必须要公证吗?继承继承者,遗产剩余部分是否应按市价给予其他继承人资金补充?
咨询者:fa215173云南
[咨询时间:2011-04-19
悬赏分:
解答数:3]

最佳答案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1-04-19 12:03
魏国鹏
原告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妻子应该继承丈夫的全部的遗产,妻子占有房屋的全部份额,妻子有权通过立遗嘱的方式处置该遗产,法律依据是《继承法》第十六条规定: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回答

2
殷国丰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611365654
积分:98717
]
回答时间:2011-04-19 11:27
殷国丰
丈夫死亡,妻子对该房产拥有一半以上的所有权。妻子可以立遗嘱分配该房产中属于她自己的份额。
向鹏律师
[地区:上海-徐汇区
手机:13916958923
积分:17734
]
回答时间:2011-04-19 11:28
向鹏
您好!
夫妻共同财产,妻子拥有二分之一的所有权,妻子只能立遗嘱处分她所属的那部分,
妻子和四个成年健全子女都享有继承权,遗嘱不一定非要公证,公证后效力更强,遗嘱可以指定其中一人或几人为遗产继承人
向鹏律师于 2011-04-19 12:21 对回答进行了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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