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情况父母和儿子、女儿四口人。我家情况父母和儿子、女儿四口人父母89年离婚,房子和儿子(是我)判给父亲,女儿和存款判给母亲。
当时我20岁上大学二年级,父亲一年后在婚,大学各项费用全部是父亲个人出资,家里所有开支父亲承担,继母不出一分钱。
请问我父亲再婚前的房子没有做婚前财产公证,房子以后我能全部继承吗,继母和我姐姐是否都有权分割,如果我想全部继承此房前期需要做哪些工作。
谢谢您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