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山东法律咨询 > 债权债务 > 

民间借贷

待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95131什么是编号?

民间借贷

我本村的一个伙计,向我们村的一个人借了点高利贷;是我给他担的保,借钱的借条也是我写的。

当时条上没写利息是多少,还钱的期限是十天。当时条上没写利息是多少,还钱的期限是十天现在我这个伙计家里出了点事,借给他钱的人在给我要钱。

他当时借钱的时候一共借了十万元,我担了五万,还有一我本村的人担了五万。

他担的五万还了,我这些没还。他担的五万还了,我这些没还村里人都知道这个钱是我这个伙计用的。

我现在该怎没办?他如果不还的话,这个钱是不是要由我来还?请给说个解决的办法,谢谢。

咨询者:fa212634山东
[咨询时间:2011-04-14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韩明律师
[地区:天津-河西区
手机:18920580866
积分:8627
]
回答时间:2011-04-14 22:00
韩明
自然人之间借贷,借条上没有写利息,视同无息。如果没有约定是一般担保,则被视为连带担保,你是要承担归还责任的,你归还以后,可以向那个伙计追偿。
徐俊律师
[地区:上海-浦东新区
手机:18202102399
积分:395
]
回答时间:2011-04-14 22:08
徐俊
利息没有的,但钱你是要还的,之后再向那伙计追偿。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