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购买锦州海逸半岛商品房,是期房,合同上的交付期限是2011年3月18日,但是3月18日我去办时,卖房人说办不了。
昨天卖房人说2011年5月1日交房。昨天卖房人说2011年5月1日交房我提到违约责任,卖房人说不执行。
我该怎麽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