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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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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94132什么是编号?

买卖合同纠纷

我家是贵州六盘水市水城县都格乡的,在去年买了一块土地修房,但该土地所有人已过世,其三个儿子并未约定该土地归谁所有。

由于他家老三当时在外打工。由于他家老三当时在外打工我家在去年与他家的老大、老二约定买卖并签订合同,并付款。

在合同中有注明,他家老三由老大进行通知和协商,且如果出现老三事后起纠纷,由老大负责。

但现在老三回来了,不说任何就是不准在这个土地上修房。

想请问律师,这个买卖合同是否有效,我家是否可以在此修房??他的要求是不合理的?

谢谢!

咨询者:fa211355贵州
[咨询时间:2011-04-12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1-04-12 20:40
魏国鹏
你们的买卖协议不违反法律的规定,是依法成立,你有权在此修房,法律依据是《民法通则》第八十五条规定: 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程庚律师
[地区:贵州-贵阳市
手机:18984862950
积分:157
]
回答时间:2011-04-13 14:02
程庚
首先这是农村土地吗?还有,原所有人的全体继承人是哪些?

您的问题比较模糊,为了保障您能得到最为详尽的解答,请您致电18984862950。期待您的来电。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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