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我想咨询一下,我于2014年低买了一栋房子和地皮,当时卖房子的本人不是产权主人,产权是他父亲,他本人于2016年病世,现在因地方拆迁他的父亲向法院起诉要求合同无效,他声称自己不知道此事,但是签合同时他在场还签字按了手印,这次起诉的名字和合同名字不符,如果名字不符按了手印有没有效率,我该怎么做回诉,等开庭以后,还是现在回诉,合同上写着如果甲方违约按购房金100倍赔偿给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