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未缴纳社会保险金,可以要求补缴。
你的证据用来证明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存在一定难度。建议聘请律师维权
你的证据用来证明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存在一定难度。建议聘请律师维权
殷国丰律师于 2011-04-12 17:39 对回答进行了修改!
本人于2009年9月28日入职北京某公司,至今公司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及未缴纳社会保险金。
决定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手上现有银行打印的公司财务人员向我银行卡发放工资的记录(非公司办工资卡,但是有公司某财务人员转账的名字)我与该财务人员有关工资问题的一段电话录音(录音中有清晰的该财务人员的名字),以及向公司递交辞职通知书的ems单据。
请问以上能否证明我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已经从银行打印交易记录上的工资发生时间来证明我的入职时间,谢谢您的解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