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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班途中遇交通事故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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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93986什么是编号?

下班途中遇交通事故死亡

4月8日晚上我同事回家途中遇车祸经抢救无效死亡是否为工伤,如果是的话单位如何赔偿,同事年龄52周岁左右已无工伤保险,另外赔偿的话是否需要在这起交通肇事的责任认定,单位的主要责任是哪些。

咨询者:fa211163浙江
[咨询时间:2011-04-12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侯建军律师
[地区:河北-承德市
手机:13932420664
积分:6648
]
回答时间:2011-04-12 16:08
侯建军
属工伤,
倪振杨律师
[地区:浙江-金华市
手机:13566782836
积分:47458
]
回答时间:2011-04-13 13:47
倪振杨
需要符合交通事故次要责任以下才可以认定为工伤!法律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但实际还可以主张交通事故赔偿!
倪振杨律师于 2011-04-13 13:49 对回答进行了修改!
邴朝祥律师
[地区:浙江-杭州市
手机:13205719192
积分:5702
]
回答时间:2011-04-14 17:37
邴朝祥
属于工伤;是男同事吗 男的,是60周岁;
如果需要帮助可以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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