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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财产纠纷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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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93679什么是编号?

房屋财产纠纷求助

大概17年前,我父亲与母亲离异,然后立下离婚协议,我父亲补付经济赔偿给我

母亲,我母亲放弃房屋的所有权(此房屋属于城中村的宅基地证明,据说是不能

更改拥有人的名字的),并且声明房子属于我的。然后两年后我父亲把这个房子

变卖,但是签署转让协议的人是已经把房子给了我的母亲(而且是两年过后),

我的父亲并没有签署转让协议。而且在这事的两年前我母亲立下的离婚协议的留房子是属于我的。

当时我对此事完全不知道情况。是最近找到了当初的离婚协议我才知道此事。而

且因为城中村改建,现在的房主必须要这个房子的地契原户主签名才可得到赔偿。

想请问一下,作为我的监护人的父亲有权力变卖属于我自己的财产吗?

另外我母亲签名的时候,是她立下协议的时间两年之后,这样的话她签署的文件生效吗?

如果不生效的话我可以向法院提出争取回我自己的房子吗?

咨询者:fa210728广东
[咨询时间:2011-04-11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万隆律师
[地区:湖北-黄冈市
手机:13409941975
积分:2332
]
回答时间:2011-04-11 22:28
万隆
你可以主张合同无效。--原房屋属于小产权房并且未经共有人同意也未办理过户手续。
吴君瑜律师
[地区:广东-深圳市
手机:13421398256
积分:68873
]
回答时间:2011-04-12 11:24
吴君瑜
你可以主张撤销房屋买卖合同,建议详细与律师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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