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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法官说只按定损单来判决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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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93205什么是编号?

交通事故法官说只按定损单来判决是否合理?

我是无责方,没有人伤,由于肇事车主故意躲避,传票无法送达,法院调解,让保险公司直接赔付我维修费用,保险公司定损24780,我确维修了31500,法官说,建议我调解,就算我公告了他也是按照定损单来判决,可是我明明修了这么多钱啊,也有4s店的清单和发票,我很是郁闷,这样的判决是否合理?

咨询者:fa210081浙江
[咨询时间:2011-04-10
悬赏分:
解答数:4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4
徐进明律师
[地区:黑龙江-大庆市
手机:13159837500
积分:3778
]
回答时间:2011-04-11 00:36
徐进明
不合理。
陈胜法律师
[地区:江苏-徐州市
手机:13685112638
积分:55548
]
回答时间:2011-04-11 06:48
陈胜法
按保险合同办
倪振杨律师
[地区:浙江-金华市
手机:13566782836
积分:47458
]
回答时间:2011-04-11 07:53
倪振杨
合理不合理,就看实际修理是否需要这些费用!
邴朝祥律师
[地区:浙江-杭州市
手机:13205719192
积分:5702
]
回答时间:2011-04-12 09:59
邴朝祥
应该据实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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