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手机咨询 > 

我老丈人因17点30左右

待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475610什么是编号?

我老丈人因17点30左右

我老丈人因17点30左右,开电瓶车逆向靠道路右侧行驶于对面轿车相碰撞导致左腿俩根骨头断裂需要手术,(白天视线良好,无任何遮挡物。

轿车车主只有看前方就不会有这起事故)交警判定是我方主要责任,轿车车主次要责任。

医方说手术大概全部费用在5万左右。医方说手术大概全部费用在5万左右事发当天车主被带交警队做笔录了。

医院检查费用还是我们到医院支付的(跟朋友借的钱)。

我想问问,我们家支付不起医疗费用,如果不治疗会怎么处理。

[此咨询来自于“手机法邦网”]
咨询者:fa214764...手机咨询
[咨询时间:2018-08-23
悬赏分:
解答数:0
剩余时间:已过期]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