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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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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92409什么是编号?

重婚罪

我和我老公还没有办理离婚,我老公以上班的名义在外面和别的女人生活,而且还生了个小孩子。

1、我想请问这算是重婚罪吗?

2、他们生的那个小孩算不算是证据呢?

3、还需要找什么证据吗?

4、重婚罪是什么判刑的?

5、我和我老公写好了离婚协议书,还没办手续,协议上说房产全都归我,现在他反悔了,在法院能生效吗?

咨询者:fa208963湖南
[咨询时间:2011-04-08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桑德文律师
[地区:山东-烟台市
手机:13954556149
积分:3032
]
回答时间:2011-04-08 22:06
桑德文
1、有配偶者长期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就算重婚;2、还要找到长期以夫妻名义居住的证据,比如街坊、居委会等都认为其为夫妻;3、《刑法》第258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构成重婚有两类人,第一类是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或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第二类是明知他人已有配偶的人,又与之登记结婚,或者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第二类人构成重婚要求是“明知他人已有配偶”,事先知道,或者事后知道而继续保持婚姻关系,则属于“明知”。反之,不知道、受欺骗,则不构成重婚。

认定重婚,关键要看是否构成另一夫妻关系。依据有关司法解释,重婚有两种情况:一是法律上重婚,指有配偶的人与他人登记结婚;二是事实上重婚,即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视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1)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举行结婚仪式的;

(2)有配偶的人虽未与他人举行结婚仪式,但以夫妻相称或者对外以夫妻自居的。以夫妻相称,除当事人间承认、日常生活间的称呼外,当事人同居生活,女方生病时男方以丈夫的名义签名、陪侍,女方 生育孩子男方以父亲的名义在医院签字,当事人以父母的名义为子女庆祝满月等,也可以作为认定以夫妻相称的辅助证据。认定重婚,通常还需要取得周围群众、当 事人亲朋戚友的证言,以证明周围群众认为当事人是夫妻。
4、离婚协议书是双方真实意思表,可以请求法院确认其效力。
贾金勇律师
[地区:北京-宣武区
手机:18910398833
积分:51451
]
回答时间:2011-04-08 22:07
贾金勇
涉嫌重婚罪;
可以作为证据;
以夫妻名义共同居住的证据;
重婚罪是刑事犯罪;
协议生效,起诉协议可以作为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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