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在和朋友打扑克 乙方突然进来要打甲 丙是这个人老乡就站出来说话 说别打了 乙方很生气就拿起身边的凳子要打丙 丙见情况不妙 就随手拿起旁边的水果刀刺中乙方腿部 导致大动脉出血 现乙方没有危险 想问下丙是正当防卫还是故意伤人 或是 防卫过当 应付什么样的 责任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