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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此问题我们应如何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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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90492什么是编号?

面对此问题我们应如何防范?

我们是福建省泉州市的。我们是福建省泉州市的2011年2月22日我们收到了拆迁行政裁决书,裁决书里称我们若有异议,可在60天内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3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我们想知道在这3个月期间内他们(拆迁征收人)能对我们采取什么措施?应如何防范?

咨询者:fa193010福建
[咨询时间:2011-04-04
悬赏分:
解答数:4]

最佳答案

陈晓云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810012526
积分:364502
]
回答时间:2011-04-04 09:33
陈晓云
在复议或起诉期间,不得采取任何措施,法律依据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能为您排忧解难,是我不懈的追求!

回答

3
殷国丰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611365654
积分:98717
]
回答时间:2011-04-04 09:21
殷国丰
在复议期内或起诉期内拆迁人不得采取任何措施。如其强拆,报警!
孟显荣律师
[地区:重庆-沙坪坝区
手机:13647647162
积分:2822
]
回答时间:2011-04-04 09:28
孟显荣
三个月期间不会采取任何行政强制行为。
侯建军律师
[地区:河北-承德市
手机:13932420664
积分:6648
]
回答时间:2011-04-04 09:46
侯建军
在复议或起诉期间,不能采取任何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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