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四川仁寿县农民,老婆和儿女二十几年来都没有土地,08年碍于村委几次三番上门让帮其完成任务名额去应征,结果被选上,到西藏自治区当兵。
然而退伍后,地方民政局却没一分钱的安置费。然而退伍后,地方民政局却没一分钱的安置费可我同学的儿子不是高原兵,却有近四万元的安置费,县国税局其单位还有近八万的择业费补贴。
共党的政策,是这样合理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