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位专业的律师:
2010年我的车沈大高速行驶至海城高速口附近,被对方车撞翻,车内两人受伤。
这起交通事故是由鞍山高速一大队处理的。这起交通事故是由鞍山高速一大队处理的事故认定对方车辆负全责(对方车辆是沈阳的)。
通过交通队调解,双方没有达成理赔共识,我想走法律程序,请问我要向提起民事诉讼可以到哪的法院去申请。
需要哪些注意的事项!请各位律师给予帮助!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