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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的房产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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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89649什么是编号?

特殊的房产继承

一女有四孩子,两女,两男,最小的一男结婚后生下一女,后得抑郁症,有残疾证,不能自理,后离异,一直和母亲住,其他三个孩子均有自己的住房,请问:现在此女(拥有四个孩子的母亲)的房子所有权,在此女去世后,归谁所有,还是平分,或者是对残疾的这个孩子有优惠?

咨询者:z6332195黑龙江
[咨询时间:2011-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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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数:1]

最佳答案

梅志新律师
[地区:北京-通州区
手机:13810306992
积分:4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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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时间:2011-04-02 10:03
梅志新
首先该女可以立遗嘱自由处分自己的合法财产。 如果没有立遗嘱,对继承人中没有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应该适当多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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