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有四孩子,两女,两男,最小的一男结婚后生下一女,后得抑郁症,有残疾证,不能自理,后离异,一直和母亲住,其他三个孩子均有自己的住房,请问:现在此女(拥有四个孩子的母亲)的房子所有权,在此女去世后,归谁所有,还是平分,或者是对残疾的这个孩子有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