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到法院起诉解决。
甲方;买房人(炒房者,炒房者有原房东的代理公证书,授权甲方代理他处理房子证和土地证等所有房屋的产权利益)
乙方;我
丙方;中介公司
合同内容“甲方承诺土地证在2011年3月底办好,土地证押金五千元待土地证过户后由丙转发”。
事情经过:
我在去年年底通过中介公司购买了一套房改房。当时有房产证没有土地证。所以我咨询了房屋原单位办理土地证的人,证实这套房是可以办理土地证的。所以购买了这套房,但是我担心土地证会托很久所以与炒房人协商好保证我3月底之前办理好土地证过户。并压押金5000元在中介公司。但是现在到期了,土地证还在办理中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办好。
请问我现在应该怎么办,我在合同中只是注明3月底之前办理好土地证。我现在可以以违约要求丙方将甲方的五千元押金转给我吗?还有如果等土地证办理下来后甲方是否还有义务为我转让土地证?还有就是这个情况的纠纷应该是找什么部门给我调解。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