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
有工资
有工资
伟大的律师您好:
事情是这样的,我妈再学校食堂上班,前几天因同事的失误,把我妈的头给砸了,当时就晕了,头上砸出个大包,苏醒后头又疼又晕,之后,去了医院,拍了ct,开了药,吊了三天吊瓶,共花了两千多,期间他们没有人打电话问,更没有人来家看我妈?现在好点了,我们那着收据和病历本,到学校食堂找负责人,报医药费,他们拒绝赔偿(食堂私人承包的),态度非常恶劣,当初跟食堂签了劳动合同,说是给上工伤一险,但什么凭证都没有,
请问:〈1〉这算是工伤吗?他们是否有责任报销医药费用?
〈2〉我歇这几天是否有工资?
〈3〉我现在如果辞职他们是否可以给我补偿?
再线请求您们的解答和帮忙,多谢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