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您好!妻子为贸易公司法人(暂称a公司),持公司51%股份,丈夫持公司49%股份。
以a公司名义贷款180万元(以3套房产做抵押),为期1年。
另,a公司为朋友的公司贷款300万元做担保(公司为公司担保),为期1年。
请教律师:在这种情况下,一但a公司的贷款或是朋友公司的贷款出现了问题。
是仅限于以a公司资产还贷,还是也要以夫妻二人的个人财产(如个人银行存款)还贷?